各教学系部及教辅科研部门:
根据《中央支持地方高校高校改革发展资金支出规划表填报要求》、《中央支持地方高校改革发展资金管理办法》和《关于中央财政支持地方高校发展专项资金建设规划申报工作的通知》的要求,2021年财政预算要求中央支持地方高校改革发展资金(中央转移支付)细化预算11月份上报,为做好我校2021-2023年中央支持地方高校三年规划编制申报工作,现将相关工作安排如下:
一、请教学系部及相关教辅科研项目需求部门于11月10日前报送中央财政支持地方高校改革发展资金基本情况申报表(详见附件1)和2021年度中央对地方转移支付区域绩效目标表(详见附件2),纸质版盖章和电子版一并报送,本部门需指定一名具体承办人,于11月3日在财务处会议室参加填报培训。
二、各部门在编制规划时,应落实省政府“四为四高两同步”工作总要求,以及教育工程提质增效的具体要求,紧密围绕“山西省实施1331工程及推进双一流建设”的主要任务,根据高等教育发展规划和改革发展重点工作和我校十四五发展规划要求,确保资金优先用于巩固本科教学基础地位、教育教学改革和人才培养机制改革、提高教学水平和创新能力。要充分注重高精尖科研教学设备购置工作,避免低水平重复购置,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附件1:中央财政支持地方高校改革发展资金基本情况申报表
附件2:2021年度中央对地方转移支付区域绩效目标表
附件3:中央支持地方高校高校改革发展资金支出规划表填报要求
附件4:中央支持地方高校改革发展资金管理办法
附件5:关于中央财政支持地方高校发展专项资金建设规划申报工作的通知
吕梁学院教务处、财务处
2020年10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