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生源地助学贷款已下达至学校账户,到账名单见附件,现就贷款处理办法做以下通知:
1、贷款转作学费公寓费
之前未缴纳学费公寓费的学生,贷款将作为个人学费公寓费入账,随后打印收费单,以系为单位发放;
2、贷款到达前,已经缴齐学费公寓费的学生将退款
对于已经缴齐学费住宿费的学生,请学生本人在退款名单(因涉及学生卡号等信息,电子版不公布,纸质版已送到各教学系)上核对好本人信息后签字确认,随后将返还至个人建行卡,退款名单请勿涂改勾划,如对贷款到账金额有疑问请咨询学校资助管理中心,如对欠费金额有疑问咨询学校财务处。
贷款金额大于应缴学费公寓费金额的,多余部分金额也将返还至本人建行卡,处理办法同上。
学生退款名单签字完成后,请各教学系尽快送回财务处,以便于给学生办理退款。
3、通过汇款到账的助学贷款学生(省外未通过国家开发银行统一到账的学生),因汇款信息不完整,学生身份无法认定,请这部分学生持身份证于12月10日之前到财务处进行信息核对。
财务处
2017年11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