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17年11月20日院长办公室会议安排,各职能部门2018年项目业务费预算定额现下达各部门,请各部门在定额内编制项目业务费明细。
经济分类科目说明:
1、印刷费:反映印刷费用支出;
2、咨询费:反映咨询方面的支出;
3、手续费:反映各类手续费支出;
4、邮电费:反映开支的信函、包裹、货物等物品的邮寄费及电话费、网络通讯费等;
5、差旅费:反映工作人员发生的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补助和市内交通费;
6、因公出国(境)费用:反映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
7、维修(护)费:反映日常开支的固定资产(不包括交通工具)修理和维护费用,网络信息系统运行与维护费用等;
8、租赁费:反映租赁办公用房、宿舍等方面的费用;
9、会议费:反映会议期间按规定开支的住宿费、伙食费、会议室租金、交通费、文件印刷费、医药费等;
10、培训费:反映各类培训支出;
11、公务接待费:反映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费用;
12、专用材料费:包括药品、农用材料、实验室用品、专用服装,消耗性体育用品,专用工具和仪器,艺术系专用材料和用品等支出;
13、劳务费:反映给个人的劳务费用,如稿费、翻译费、评审费等;
14、委托业务费:反映委托外单位办理业务而支付的委托业务费;
15、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公务用车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等支出;
16、其他交通费用:反映除公务用车以外的交通费用。
每个项目填报一张表,并编制所涉及支出经济分类科目支出金额核算依据。各部门务必于11月24日(本周五)18点之前报财务处。电子版报表发至邮箱llxycwys@163.com,纸质版交至财务处赵毓。
附表1 2018年项目业务费下达表
附表2 2018年项目业务费预算经济分类科目明细表
财务处
2017年1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