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减少学生携带现金带来的诸多不便,提高工作效率,及时准确做好学生收费和奖助学金发放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学校在新生录取后,为每一位学生办理了一张建设银行卡,银行卡号和学生信息保存在财务处学生收费系统数据库中,此银行卡供学生本人在校期间使用(不收年费),学生收到本人银行卡后请持卡到建行网点或者建行自动柜员机修改密码后使用。
二、学生银行卡具有普通银行卡的所有功能,在校期间主要用于收取学费住宿费,发放奖助学金、勤工助学酬金,向校内一卡通划转生活费等功能。
三、为了确实向学生提供优质高效的服务,学生在校期间的学费和住宿费的缴纳主要采取委托银行批量代扣的方式进行,学生只需在每年9月1日前将本学年应交学费住宿费足额存入卡内,财务处会在规定时间委托银行统一代扣,学生不需要到财务处现场交费,财务处将学费收据统一发放到学生所在系。
四、学生在校期间获得的各类奖助学金、困难补助、勤工助学酬金、生源地助学贷款、各类退款等的发放均通过银行直接汇入学生本人银行卡中。
五、凡代发代扣不成功的,财务处及时在校园网上公布,请在规定时间内由学生本人携带学生证、身份证到财务处重新核对无误后重新发放。
六、在学生银行卡使用过程中,如有疑问可以通过建行服务电话95533、银行自动柜员机、银行柜台、建行网上银行查询银行卡余额、收入支出明细。
七、学生必须妥善保管本人银行卡,不得随意更换,对于确因丢失、消磁、折损等原因造成原卡不能继续使用的请持身份证到建行网点或拨打银行卡背面的服务电话95533办理挂失手续,并重新办理一张银行卡,然后到学校财务处登记备案。
八、此通知内容请各教学系部以班会的形式传达到每位学生。
财务处
二○一三年四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