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吕梁学院普通话水平测试经费管理办法

发布日期:2014-10-24    点击:[] 次

为了加强和规范普通话测试经费的管理,进一步明确有关费用的收交办法、列支项目、支取标准和报销程序等,根据教育部《关于推进计算机辅助普通话水平测试工作等有关问题的通知》(教语用司函〔2010〕72号)和山西省物价局、山西省财政厅《关于规范普通话水平测试费和国家普通话水平等级证书工本费收费标准的通知》(晋价行字〔2006〕96号)等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一、收费标准和交费办法

收费标准严格按照上级有关部门规定执行。现行标准依据山西省物价局、山西省财政厅《关于规范普通话水平测试费和国家普通话水平等级证书工本费收费标准的通知》(晋价行字〔2006〕96号)文件精神执行。

(一)收费标准

测试费28.5元/生

(二)交费办法

1、各系在规定时间内,在校语委办网站下载并组织学生准确填写《吕梁学院普通话测试考生报名信息表》,以该信息表中报名人数为基准,责成专人负责本系考生报名信息的核对和报名费用的收取工作(核对信息、完成交费后,要求考生本人签名)。因个人信息有误,导致无法报名等后果,由学生自行承担。各系报名负责人在规定时间内,将考生本人签名后的《吕梁学院普通话测试考生报名信息表》纸质版(加盖系章)送交语委办,同时将电子版发送到llxyywb2014@163.com。

2、语委办与各系报名负责人共同核准《吕梁学院普通话测试考生报名信息表》中交费人数后,重新打印《吕梁学院普通话测试考生报名信息表》并加盖语委办印章,各系报名负责人持此表到学校财务处刷卡交费。完成缴费后,各系报名负责人要在规定时限内,将财务处开具的收费凭证复印件送交语委办复核留存。

二、经费管理原则

普通话测试费由学校财务处统一管理,严格执行“专款专用”和“收支两条线”等财务管理制度。学校语委办作为普通话水平测试工作实施部门,具体负责测试费的收取、上缴和相关项目费用的报销工作,教务处作为业务主管部门负责该项经费的监管工作。

三、经费开支项目

开支项目包括考务费(考务组织、监考、巡视等)、评审检测和业务活动费等。

四、经费支取标准

本标准参照山西省语测中心及山西省高校相关支付标准核定。

(一)上缴经费:18元/生,包括:上缴省语测中心7.5元/生、科大讯飞技术服务费3.5元/生、省测试员评审费7元/生。

(二)工作经费:该经费(10.5元/生)主要用于上述考务及相关工作项目支出。具体按以下标准执行:

1、监考费: 210元/人·天。测试期间,工作时间分为上午、下午、晚上三个单元,共计12小时(单元/4小时, 70元/单元·人)。巡视员及相关考务人员劳务费列支标准与监考费等同。

2、劳务费:支付标准参照监考费执行(70元/4小时),主要指负责成绩统计分析、造册登记、对接上传、证书打印等工作的相关人员的劳务费,具体支付金额根据实际测试工作量和工作时间酌情支付。

3、业务活动费:主要指测试员培训费、会议费、差旅费,以及组织宣传活动、购买办公耗材等发生的费用,以上费用按上级机关及学校有关规定列支。

五、报销程序

校语委办根据工作实际发生的费用,按有关规定核准并如实填写报销单据,报请教务处和分管领导审批后,到财务处结算报销。

六、其他

(一)本办法由语委办、教务处负责解释。

吕梁学院院长办公室                  2014年10月24日印发

   (二)本办法自发文之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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