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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续教育学院经费收支管理办法

发布日期:2013-03-13    点击:[] 次

院政字[2013]36号

为加强财务管理和监督,规范继续教育学院经费收支管理,充分调动其办学积极性,结合我校继续教育事业发展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一、学校财务处作为学校财务管理职能部门,对继续教育学院财务工作实行“统一领导,集中管理”,并对其财务收支情况进行核算、管理、监督、检查。

二、学校财务处负责继续教育学院学生学费的收取,并出具国家规定的合法票据。

三、继续教育学院收入的分配比例:上交学校财务处总收入的25%,其余75%归继续教育学院支配。

四、继续教育学院的收入包括:

1.成人函授学费 2.非学历项目收费

3.英语计算机统考报名费 4.其他收入

五、继续教育学院支出的费用包括:

1.招生、宣传、函授站建设,教学工作量(包括:讲课、作业批改、辅导答疑、出题、监考、阅卷、论文辅导、论文答辩,班主任津贴、面授、招生工作人员补助),试卷印刷,英语计算机统考监考和管理、场地占用,录检费、毕业生登记表的工本费、毕业证书皮、芯工本费、函授课程网络辅助教学费,租车费、差旅费、招待费、临时工工资、电话费,办公用品、耗材,办公家具、设备购置维修费,网站建设维护费,参加会议、交流学习考察费,党务活动费等。

2.非学历项目实行“项目核算”,按项目协议提取合作单位分成比例后,上缴学校财务25%,其余75%核算项目经费支出。

六、支出项目标准:

1.工作量标准:50元/个。

2.工作量计算办法:讲课1个/课时;作业批改1个/科;辅导答疑1个/科;论文辅导1个/生;论文答辩1个/生;监考2个/场;阅卷0.05个/份;出题2个/科;面授期间工作人员2个/天;招生期间工作人员4个/人/天;班主任津贴:0.5个/生/年。

3.租车费:2.3元/km。

4.英语计算机监考费、场地占用费按省厅文件执行。

5.其他支出执行学校有关规定。

七、开支预算的审批:继续教育学院年度开支预算由上一年度的结余金额和本年度收入75%的金额构成,新开项目的收入追加纳入年度预算中。每年度的开支预算由吕梁学院院长审批。审批后的预算由财务处负责管理和执行。

八、属于继续教育学院的包干经费报销审批程序:1000元以下由继续教育学院院长审批;超过1000元由分管领导审批;超过50000元由吕梁学院院长审批。财务处负责审核票据,处长签字后报销。

九、财务处负责将继续教育学院提取上缴比例后的资金单独立账,严格管理,保证其正常开支和工作急需。

十、本办法由财务处负责解释。

十一、本办法经院长办公会审定后执行, 原吕梁高等专科学校校政字[2010]24号文件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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